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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染成婚又是一个渣男未婚夫把自己的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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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许多小书迷们都陷入了书荒的境地中,都在表示不知道看什么书好,很是烦恼,看了这么久小说的小编同样也有这种感受,但是不用迷茫!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推荐好看的小说,拯救你的书荒!让你们看个过瘾!喜欢的话请记得收藏哟~#拒绝书荒#

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指染成婚》又是一个渣男未婚夫把自己的女人送给别人也太渣了吧

第一本:《指染成婚》

精彩内容:

“你必须给我订婚,否则,别想毕业。”

耳边响起这句话,炎景熙惺忪的看着红酒杯中的酒,漂亮的琥珀色眼眸中倒影出酒吧中忽明忽暗缥缈的光线。

“炎景熙,该轮到你了。一周后你就要订婚了,到时名花有主,现在敢不敢玩个大的。”张华达说道。

订婚啊?炎景熙收回视线,淡然一笑,也不反驳,手臂交叠放在胸前,右手轻轻的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眼中闪现出一道狡黠。

“怎么玩?”

“一会,从门口进来的第一个男人,不管他是老,是小,是丑,是美,你必须去解开他的皮带。”

炎景熙挑眉,“如果他没有皮带呢?”

“那就解开他裤子的纽扣,总归有个纽扣的吧。”张华达喊道。

炎景熙微微一笑,左手把托盘推到桌子中央,修长的手指点了点盘子,眼眸瞟了一眼盘子,“老规矩,一人一百,输了我双倍赔。”

“景熙,你要不要这样掉进钱眼里啊,你家不是很有钱吗?”张华达喊道。炎家是很有钱,但是不是她的。他们也不会给她!要不是八岁的那年,算命的说她有母仪天下的命格,放在古代谁娶了她谁就是皇帝,旺夫。

她也不会被炎家领养。旺不旺她不知道,生出来十天就被送进孤儿院,为父母省了很多钱,算吗?

这不,在她快要毕业之前,又把她嫁给声名显赫的陆家换取生意上的投资,算吧!炎景熙的眼中掠过一道狡黠,惺忪的挑起眉头,“那你赌不赌?不赌算了!”“赌,当然赌。”张华达嬉笑着,把一百元放在盘子里。

长出入酒吧的人,多少也是家底丰厚,她可不会为他们心疼这一百元钱。她是穷人,他们一百元算不了什么,她却可以拿这一百元给孤儿院的孩子们吃一顿好的。也可以慢慢的存够钱离开炎家。摆脱棋子的命运。

炎景熙站起来,朝着门口走去。她很漂亮。她的美不仅是在精致的五官上,而是她独一无二的气质上,看似慵懒,却有着一种让人招架不住的妩媚,看似甜美,骨子里却带着一种疏离。

炎景熙走到门口,深吸一口气。门口走进来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贵男子,低头,正和跟随在身边的男子命令些什么。

“先生。”炎景熙甜美的喊道。男子回眸,一双异常俊美的眼眸看向炎景熙,掠过一道诧异后,变得讳莫如深的幽邃。

“能不能把你的皮带给我看一下?”炎景熙目光瞟向男人的腰部,看似无害的微笑着。男子错愕了一下,微微拧起眉头,更加深邃的眼眸居高临下的沉静的望着炎景熙。

第二本:《镇国神婿》

精彩内容:

“楚尘,记住我跟你说的话了吗?”

宋颜看着眼前的男子,绝美的容颜不由得泛过了一抹苦涩。

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英俊帅气的男子,楚尘,她的丈夫,入赘宋家已经五年。

可惜是个傻子。

“记住,不乱说话。”楚尘咧嘴一笑,下意识挠了下脑袋,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傻子似的。

宋颜无奈,“上车吧。”

车子疾驰而去。

繁华禅城,车水马龙。

皇庭酒店,皇庭集团旗下的品牌酒店,位于禅城最繁华的商业街旁,今晚的皇庭酒店,格外热闹。

“平日里一直低调的宋家三小姐,竟然举办二十三岁的生日宴,还宴请了禅城各界名流,我感觉,今晚的皇庭,一定有大事发生。”

“宋家三小姐竟然才二十三岁,听说几年前就结婚了,宋家给她招了个女婿,而且,还……是个傻子。”

“圈内一直有传言,宋家这些年诸事不顺,请了高人来指点,最终才招了个女婿。”

前往皇庭酒店的路上。

车内很安静。

五年了。

宋颜开着车,眸子不由地泛过了一抹波澜,透过后视镜,看了楚尘一眼。

楚尘如同往常般,坐在车上一动不动,时不时嘴角上扬,露出傻笑。

宋颜眉头一拧。

二十三岁生日,同时也是和楚尘结婚的五周年纪念日。

五年前的那一场车祸,令宋颜过了五年荒谬的生活,今晚,正是结束这一切的时候。

宋颜突然间发现,自己的内心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期待了。

尤其是通过车镜看到后排坐着傻笑的楚尘,笑得很纯粹,甚至,宋颜知道,就算今晚过后,楚尘会被逐出宋家,露宿街头,甚至成为全城的笑柄,他的脸庞,还会是这副笑容。

前面的车子突然急刹,宋颜也是猛踩刹车,回过神来。

“楚尘,你可以听懂我的话吗?”宋颜自语,“今晚过后,我会给你一笔钱,你一定要藏好,离开禅城,我们终究……有五年的夫妻之名。”

车子在路上缓缓地行驶,越是接近皇庭酒店,宋颜越是有种莫名的心慌。

回头看一眼,楚尘已经靠在窗口睡着了。

宋颜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车子徐徐地停在酒店门口,酒店安保走上,打开了车门。

“楚尘。”宋颜回头,喊了几声,见楚尘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不由地苦笑,便将车窗打开,随即熄火下车,朝酒店安保说了声,“先让他在这睡一会吧。”

酒店安保看见宋颜的刹那间,神色不由地一呆。

美人如玉。

他有种看见仙子下凡尘的感觉。

下意识便点点头。

这时,一直在酒店门口等候的人已经走了过来。

“三小姐,家主已经在等你了。”

说话的人是宋家的管家,宋儒海。

宋颜点点头,下意识侧脸看了一眼车内熟睡的楚尘,便跟随宋儒海走进了酒店。

这一幕落入了很多人的眼中,眼眸纷纷地一亮。

他们都知道宋儒海的身份。

“刚刚到的,难道就是宋家三小姐?”

“太美了,刚才看见她的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心脏都要停止了。”

“那么,还在车上睡觉的,难道就是传说中,宋家三小姐的丈夫,宋家的傻子上门女婿。”

一道道目光集中了过去。

“果然是个傻子,这种场合下,竟然还可以睡得这么死。”

第三本:《龙抬头》

精彩内容:

我上五年级那会,我爸领着我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他便跟我妈离了婚,然后去了南方打工,再也没出现。


  我爸走了后,我妈也失踪了,要不是二叔,我早饿死了。


  二叔那会还当着兵,隔一两月给我寄来生活费,钱很少,日子很紧巴,因为没钱买衣服,一件旧衣服翻来覆去的穿,脏了也没人洗,跟个要饭的差不多,那时候同学也不爱跟我玩,时间一长,我整个人变得异常沉默,一整天也说不了一句话。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明白,自己可能得了抑郁症了。


  上高中时,我们班有个女生叫周晴,三朵金花之一,长得很好看,特点是皮肤白,说话甜软,这种女生很容易让男生心痒,每天晚上我都是想着她入睡的,有时候还把怀里的被子当做是她,抱着被子睡。


  反正对她这种不要脸的想法,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


  当然,这都是我一厢情愿,我这种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错、长相帅气的男生来往。记得快毕业的时候,我从她座位旁路过,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把她的钢笔撞掉了,当时给我吓不轻,赶紧捡起来递给她。


  周晴当时皱着眉头,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我,她摇摇头,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她说:“这笔我不要了,拿去扔了吧。”


  这支笔,看起来九成新,应该是她新买不久的,但她为啥不要了呢?


  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觉得这笔我碰过,觉得脏。


  这话其实很伤人,很伤我自尊,让我当时愣了好久,脸还发烫的厉害,至于这支笔,我最后也没有扔,一直藏在家里,主要是想激励自己,将来一定要混好一点,堂堂正正地把笔还给周晴……


  高中毕业以后,我没继续念书,选择混了社会,在餐馆洗碗,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的,像一条狗。就是那支钢笔,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看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出个人样来。


  也是时来运转,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辆奔驰车出了车祸,我将满脸是血医院,结果到第二天,车主的家属找到我,给了我十万块钱作为答谢!


  十万块钱在当年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能在我们县城买一套房子!但当时的我还小,也不知道该去干点什么,正好这时候我二叔当兵转业回来了,当即拍板决定用这笔钱做启动资金去做生意。


  我从小是二叔看大的,当然很听二叔的话,当时就想,他全赔了也没有事,大不了从头再来,结果,在军营里打拼那么多年的二叔,很能干,很快就用这笔钱做出了一些成就,几年下来就成立了一个小型的服装厂,账面上的流水也有几百万了,还成为了县里的明星企业,总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的作用并不大,因为我啥都不会,只能跟着二叔打打下手,但二叔并未亏待我,把我列为厂里最大的股东,每年给我的分红也是最多的。


  虽然有了钱,但我这人还是没多大变化,沉默寡言、性格内向,几乎不和别人交流,甚至厂里的人都以为我就是个普通司机。


  后来因为业务需要,二叔花五十多万买了一辆中配奥迪6,因为我比较闲,平时就让我开这辆车送送客户、跑跑腿啥的,别看奥迪6现在满大街都是,但在当年也算了不起了,绝对是身份的象征!


  不过我这人不爱张扬,也没开车到处显摆,每天忙完公事就回厂里待命,有次我送完客户回来,路过人事部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我做梦都想见到的女孩。


  周晴!


  几年不见,她成熟了许多,比以前更漂亮了,一袭紧身白色风衣,将她衬得窈窕有致,不过她当时脸色难看,眼睛有点红,从我身边匆匆走过。


  我当时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跟她打招呼,说不定她都不记得我了。


  后来去了人事部,人事部经理乔大姐告诉我,周晴是来应聘的,想在财务部上班,财务部现在满员,她就让周晴去流水线试试。结果周晴很不乐意,嘴里还嘀咕了几句,说她来这不是当工人的。


  乔大姐随后说了她几句,让她别眼高手低,好高骛远,这里不是看脸的地方,不招二奶,因为这两人还吵了几句。


  乔大姐嘴巴挺毒,但也说得没错,财务部这种重要部门,一般都是老总的亲信才能进入。我要是和二叔说一声,把周晴弄进去也没问题,不过此时我只是好奇,周晴怎么到这应聘来了?


  我记得她和几个家境不错的男生关系挺好,那几个男生的家里普遍都有公司,给她安排一个工作轻而易举啊。


  不过想想,这时我高中毕业有五年了,可能这么多年过去,同学之间发生了许多变化吧。


  日子继续一天天过着,很快到了过年,二叔除了正常分红的几十万外,还另外给了我挺大的红包。大年初一那天,我在街上闲逛,无意中碰到了以前的高中同学李磊,他家里以前也很穷,那时候跟我算是“臭味相投”,算是我一个朋友吧。


  几年不见,李磊对我还是蛮热情的,跟我聊了半天,后来说大年初五有同学聚会,让我到时候过去,我本来想拒绝的,毕竟这么多年,也和他们没有什么联系,但架不住李磊的盛情邀请,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回到家后,我还找出了当年那支钢笔,依然还在,我觉得,可能是时候把这支钢笔还给周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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