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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更好地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于年6月7日、8日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大家带来了为期两天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培训;本次培训建立预约、定点培训、签到、现场考核、系统查询结果集一体,既便于企业参加培训,又便于执法人员查询企业培训情况。这是一次健康教育的专业培训!更是一次思想的引领。本次培训共计约余人参加。
培训之外训篇
职业卫生监管涉及面广,只要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是他们监管的对象。那么,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把培训工作搞好了,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才能认识到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要性和依法性,尤其是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意识,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培训之内训篇
培训现场,天津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处原处级领导郎胜喜;天津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副主任医师刘静;天津市疾病控制中心原职业卫生所主任医师孙金艳;天津市化工职工职防院原副院长(医院职业健康体检总检医师)孙连第,分别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就职业卫生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如何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进行讲解。
培训现场
培训现场
培训现场
以《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授课内容。在培训过程中课堂气氛活跃,学员积极参与其中。
培训现场
培训现场
现场消杀
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安排了结业考试,所有参训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过程中领导现场监督。
考试现场
考试现场
结业考试
课程要点
区卫健委领导在培训中要求,要正确把握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管理;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课程要点
课程要点
总结篇
通过本次培训,大大提高了我区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意识,对我区职业健康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更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的吸纳,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有效推进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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